PRIVATE FUNDTRUST & ASSET MANAGEMENTINVESTOR DISPUTES

私募、信托及复杂投资纠纷

投资有风险,
但专业责任不能被
“风险自担”四个字掩盖。

亏损也不自动等于机构有责。真正需要回答的,是合同、行为、证据、因果、损失和回收现实能否连成一条完整的责任路径。

问题地图

你不需要先学会法律分类。

投资者遇到的往往不是一个整齐的“案由”,而是一堆互相矛盾的文件、说法和选择。网站先从真实处境开始。

01

延期、清算,还是继续等待?

先区分产品状态、合同安排和已经发生的处置,再决定等待是否仍有明确任务和期限。

02

管理人、销售机构互相推诿

不是先找一个最像责任人的名字,而是把每个主体的义务、行为、证据和抗辩放回同一条链条。

03

手里多了一份承诺文件

文件标题不是结论。要看谁承诺、换来了什么权利、与原投资关系怎样衔接,以及能否独立主张。

04

想起诉,又担心走错一步

责任成立、程序选择和实际回收是三件不同的事。先把材料、对象和现实条件看清,再决定是否启动程序。

风险与责任,各归其位

判断与选择,回到证据

判断方法

看清,分清,走稳。

维权不是情绪更强的一方就更有道理,也不是越早起诉就一定越好。把复杂局面拆开,才有可能作出自己理解并愿意承担的选择。

看清事实

合同与交易结构、销售推介、资金流向、信息披露、风险处置、关键时间线。

分清责任

谁负有什么义务,什么行为与损失相关,证据能否支持,对方可能怎样抗辩。

走稳维权路

取证、交涉、投诉、仲裁、诉讼、保全,或者在条件不足时暂缓和调整路径。

判断样本不是法律结论的替代品
“手里有一份股东、实控人或关联方签署的还款、回购、补差文件,为什么还不能只看它叫什么?”
原关系

原基金合同和投资关系还剩下哪些权利?

新承诺

签署主体究竟承担了什么性质的义务?

权利交换

投资者是否为新承诺放弃、变更或推迟了原权利?

研究与问答

不是新闻中心,
而是判断资料库。

长文章解释一套判断,短问答回应一个真实问题。每篇内容都尽量说明适用条件、相反可能和行动边界。

刘芳律师职业照
刘芳上海瑾之润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:13101199911462051

关于刘芳

清醒,而不冷漠。
坚定,而不武断。

执业27年,中国执业律师、美国纽约州律师,具备基金从业资格。

刘芳律师长期从事金融与商事法律服务,目前主要关注风险暴露后的私募基金、信托、资管及复杂金融商事争议,处理相关诉讼与仲裁。

她不把“投资有风险”当作专业主体的免责口号,也不因为发生亏损就预设机构一定有责。她更关心的是:哪些事实重要,责任可能在哪里,证据能不能支持,以及哪条路更符合当事人眼前的现实。

刘芳律师在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30届年会上发言
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30届年会 · 现场发言
刘芳律师在英国培训期间留影
英国 · 国际仲裁培训期间

来时路

曾在管理人一侧,
所以更知道争议会从哪里发生。

2014年起,刘芳律师开始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法律服务:办理管理人登记与产品备案,并长期担任管理人的常年法律顾问。

这不是单一的合同审查工作。服务贯穿“募、投、管、退”:适当性文件落地,基金合同制定与修改,对外投资和交易审查,以及投后管理、信息披露、风险处置和退出环节的合规支持。

现在站在投资者一侧,她更清楚机构如何形成文件、怎样组织流程,也更容易提前看见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。真正改变责任判断的,往往不是某一份文件的标题,而是整套交易如何发生、如何运作、如何留痕。

募集与适当性投资与交易投后与信披退处置与退出

专业经历

一些经历,
构成今天的判断方法。

只列必要事实,不以过往客户或个案结果替代对新问题的具体判断。

服务过的客户

部分列示
01上海期货交易所02中国商飞0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04广发银行05交银金融租赁06华鑫期货07中融汇信期货08绿地控股09上海申通地铁10罗莱生活11苏利股份12三房巷集团13香港实德环球集团

案件与项目经历

必要匿名 · 简要列示
私募与基金

投资人一侧的基金争议

代理投资者处理与基金管理公司、私募机构之间的投资纠纷,以及股权回购、合作投资等争议。

证券虚假陈述

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索赔

代理投资者参加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,相关赔偿请求获得法院支持。

场外配资

1.6亿元场外配资纠纷

围绕交易性质、合同效力与损失承担开展代理;相关代理词获上海律师学术比赛优秀奖。

期货交易

强行平仓与穿仓损失纠纷

代理投资者处理保证金风险率、强行平仓时点及穿仓损失承担等期货交易争议。

国际仲裁

ICC 与 CIETAC 涉外仲裁

代理国际酒店管理合同 ICC 仲裁(英文审理)及国际货物买卖 CIETAC 涉外仲裁。

跨境项目

跨境投资与交易结构

为上市公司跨境投资、ODI、VIE架构、股权收购及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。

专业身份

  • 中国执业律师
  • 美国纽约州律师
  • 基金从业资格
  • 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
现任社会职务

  •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聘律师
  • 同济大学校友总会理事
  • 上海同济大学校友会监事
  • 同济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副会长
法治浦东 · 人物报道我的涉外法律服务之路 ↗

联络方式

把事实说清,
再讨论下一步。

公开内容用于提供判断标准和路径边界,不替代基于完整材料形成的正式法律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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